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其实,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应当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约,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违约责任承担的几种形式。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
  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
  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是一房二卖的情况,如果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房产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合同是无法继续履行的。
   (二)违约金责任
   1、概念
  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
   2、违约金的调整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三)定金责任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违约金、定金的适用关系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
  注意: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是针对的迟延履行情形,违约方迟延履行,非违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责任或定金责任后,还可以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一房二卖善意第三人已实际取得房产并进行了产权登记的,一般是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除了继续履行,还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定金。具体数额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要求。
  
  
  
总结: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其实,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应当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是一项强制险,如果不投保,车主自己就要承担本该由交强险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土地使用证都是由户主持有并因此而享有特定土地的使用权利,但是当户主去世之后产生的民法典律关系中也会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可继承的财产来进行分配,老百姓可能更......


·租房纠纷起诉要多久
      租房纠纷起诉要多久一、租房纠纷起诉要多久房屋租赁纠纷一般情况下使用简易程序,要到法院起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左右就可以了,因为这个案件的话是非常简单的,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话,就需要等......


·怎么把公司升级为集团
      省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2、有三个子公司;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答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全国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1、企业集团的......


·哪些行为不可以认定为彩礼
      彩礼通常是由男方家赠送给女方家的,但实践中男女恋爱阶段,男方赠送给女方财物的行为也比较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认定为彩礼。那么到底哪些行为不可以认定为彩礼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2023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
      2023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一、进行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