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

  个人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  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认被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第十七条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第十八条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以增资的方式,新股东投资进入公司,实际增加了公司的资产,也可以同时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同时发生相应变化。
    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则交易仅发生在原股东和新股东之间,股权结构也发生变化,但公司资产和注册资本不变。
    股权转让是一个企业的大事,股东在行使股权转让的权利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严格依照以上有关规定来确定个人股权转让原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行使权利时顺利进行,才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就是我们的解答。
  
  
  
总结:个人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  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认被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五条 个人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怎么办?
      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怎么办?一、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怎么办?遇到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或QQ、微信交流的记录,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时候,就要在诉讼时......


·关于追索抚养费原告一般是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
      关于追索抚养费原告一般是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


·一、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是可以的,但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


·空白劳动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也是会出现的
      空白劳动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偶尔也是会出现的,如果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的话,表示其同意以这种方式来签订合同,那么当我们在面临空白劳动合同要求举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关于签空......


·一、立下两份遗嘱哪个有效?
      一、立下两份遗嘱哪个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二、不作为犯罪有哪些特征(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


个人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