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
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风险?一、房产抵押是什么?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二、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担保法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
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三、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个人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的担保人不是必要的,他是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的,也就是说在房产担保过程中只要你的贷款不超过房子的价值,就不需要担保人,但是如果超过了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有担保人。而作为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责任,只要抵押人能自行还清借款就没有任何风险;而连带责任则可能需要直接承担还款责任,不管抵押人有没有能力还贷款。
总结: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风险?一、房产抵押是什么?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在法律上
在法律上,醉驾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现阶段,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绝大多数论者认为,醉驾是故意犯罪行为。因为醉驾是危险驾驶的一种情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是怎样的一、银行托收承兑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
·精神病司法鉴定要多久,鉴定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是司法审判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司法鉴定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审判的结果。且司法鉴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也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司法鉴定的种类有许多,精神病司法鉴定只是其中的一类。......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有什么区别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1.首先,对不包含......
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