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 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 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二、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 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 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讨债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 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追讨债务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但债务人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当事人应知道债权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讨债,还要知道追讨债务应注意什么。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时有效地追回债务。
总结: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房屋买卖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但是由于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缺乏,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会不小心留下大大小小的问题,这些问题会为造成很大的麻烦。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设立股份公司多少人发起
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
·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
·分期债务诉讼时效怎么算
分期债务诉讼时效怎么算在实践中,有些债务当事人会约定在某日全额还款,可有些债务人可能更愿意分期还款,而在法律上,对于不同的还款方式,它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差异的。那么,分期债务诉讼时效......
·对于吃野生动物是什么罪?
对于吃野生动物是什么罪?一、对于吃野生动物是什么罪?吃珍贵野生动物触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新婚姻法房产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规都是要适应时代的需要的,随着当代人在婚姻问题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越来越多,我国的婚姻法针对一些问题,特做出了一些新的修订。其中,关于房产的分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