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人不具有辩护人资格

  担任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的,肯定是要具有一定资格的人,要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肯定是不具有辩护人资格的。究竟实践中,还有哪些人不具有辩护人资格?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不具有辩护人资格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和尚未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为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而依法向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人。
  
  辩护人的制药责任在于,为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在遇到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情势下,辩护人也不能一意孤行刻意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三、谁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根据上文的分析讲解,我们了解到不具有辩护人资格的主要包括哪些人,需要注意担任辩护人最大的一个前提,就是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实践中,通常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的,要是有需要的话,也是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你的。
  
  
总结:担任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的,肯定是要具有一定资格的人,要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肯定是不具有辩护人资格的。究竟实践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整容算侵犯肖像权吗需要怎样界定
      整容算侵犯肖像权吗对于整容,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整容行为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也不能将这种行为定性为侵权。”......


·滥用职权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一、最新滥用职权罪既遂标准我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客观方面要......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


·企业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企业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资金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但是很多时候为了扩大生产或者其他需要,企业经常面临着资金压力,需要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进行借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根据民事法第38条的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新旧民事法都要求在答辩状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对比一下,新旧民事法第38条的规定都是一样......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鉴定是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在受到伤害之后,想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于是选择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然后会根据鉴定的等级结果进行赔偿,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


哪些人不具有辩护人资格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