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道路醉驾是怎么认定的

  非道路醉驾是指醉驾,但没开车到道路上,很多时候法律都是将在道路上发生的行为规定为交通违章,那么此时的非道路醉驾该怎么进行认定才好呢?醉酒驾车必然会受到处罚,非道路醉驾如果符合醉驾的规定也要受到处罚,那非道路醉驾如何处罚?以下是对这两个问题做的详细解答。
  
  一、非道路醉驾是怎么认定的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罪状描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显而易见,立法要求无论是醉酒驾驶还是追逐竞驶,都要求发生在道路上。
  
  对于何为“道路”,2011年4月22日修订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道路”应作扩大解释,只要机动车有条件在该地域范围行驶,并且该地域范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公共安全性,就应将该地域范围解释为“在道路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人不多的私家停车场醉酒驾驶行为,可考虑不认为是犯罪。对于在广袤的沙漠或戈壁上醉酒驾驶,由于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不应认为是犯罪。但需注意的是,对在人数众多的城市主干道或公园、广场等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导致多人死伤的情形,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非道路醉驾如何处罚
  
  1、非道路醉驾,如果不被认定为犯罪,也就没有处罚了。
  
  2、非道路醉驾如果被认为是醉酒驾车的,应按如下标准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非道路醉驾是对醉酒驾驶的一种延伸,有效地认识非道路酒驾有助于我们认识醉酒驾驶。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属于非道路醉驾的情况,那么也是构成了法律上面的醉驾的。而这样的行为同时又触犯了《刑法》,根据我国规定是要处拘役,并处罚金的。
  
  
总结:非道路醉驾是指醉驾,但没开车到道路上,很多时候法律都是将在道路上发生的行为规定为交通违章,那么此时的非道路醉驾该怎么进行认定才好呢?醉酒驾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一、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1、在合约中规定的时间到来的时候,开发商不能够交房,或者是不满足交房的条件,但是开发商却强制交房。这时候购房者可以按照合约中的违约向开发商索......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
      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一、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哪些?敲诈勒索罪的量罚情节包括自首坦白立功。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两类;根据边坡与工程的关系,可分为......


·专利申请的初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依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两条规定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目的是看申请人提......


·私募基金由谁监管,监管原则是什么?
      私募基金由谁监管,监管原则是什么?近年来,由于公开融资程序复杂、资格要求较高,不少投资者开始转向选择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鉴于基金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国家对基金的监管也比较严格。那......


非道路醉驾是怎么认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