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4、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
  
  5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6、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负责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二、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处理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任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医教科,并在48小时内向医教科提出书面材料,医教科按规定向新城区和西安市卫生局上报。
  
  2、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主任要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好医疗问题,并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
  
  3、医教科接到报告后,应指定专人及时调查了解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详细情况,并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首页、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会诊意见、以及护理记录、输液卡、床头牌等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
  
  4、科室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报医教科,医教科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讨论定性。责任人及科室必须参加医疗事故、医疗缺陷的处理过程。
  
  5、医院依据定性结果及处罚办法条款,视情节较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责任人档案。
  
  6、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的处罚执行时间从医疗问题定性之日起算。
  
  三、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处罚
  
  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的补偿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三方承担。累计费用5000元,责任人承担30%;累计费用5001-10000元,责任人承担20%;累计费用10001-50000元,责任人承担20%--15%;累计费用50001-100000元,责任人承担15%--10%;累计费用100000元,责任人承担10%--5%;其余部分科室和医院各承担二分之一。
  
  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事故,且均为主要负责人,应予辞退,个人档案转入人才市场。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医院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备案。内容包括:
  
  (1)医疗纠纷信息的来源;
  
  (2)当事人或科室的书面陈诉和认识;
  
  (3)医院对事件的调查报告;当事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证据和检验、检查报告;
  
  (4)医疗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报告;
  
  (5)医院的处理意见;
  
  (6)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书;
  
  (7)医院对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积极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应当及时处理,认清责任,并追责其过错。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增加医务人员的责任感,还可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总结: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登记申请有什么效力
      说到不动产,相信您都知道这是指的那些,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就包括我们居住的房屋、商铺、土地等等,那要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您知道不动产是什么意思吗?实践中,很多人在获得了不动产之后往......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


·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
      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一、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违法停车告知单本身就起着告知的作用,只要见到自己车上有告知单,就证明已因违法停车被交警拍照了,及时到告知单上写的地点处理......


·对民法总则第48条的相关解读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接触民法的
      对民法总则第48条的相关解读在日常生活中,公民接触民法的机会多过接触刑法。根据实际情况,《民法总则》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从而来更好地规范公民的行为规范,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但部......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一、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商标续展后立即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有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可能会有一个订婚的环节,而这个时候男方就会给付一定财物给女方,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要是悔婚的话,此时男方悔婚还可以要求彩礼吗?我们......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