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一、什么叫保险人违约
  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违约是指保险人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一些责任与义务,如,未能履行说明义务,不按时赔偿,未及时签单等,都可构成保险人违约。
   二、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1、不按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人不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3、不按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4、效期间,未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同意擅自批单变更合同内容。
  5、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保险赔付,不及时核损支付赔款。
   三、保险人的违约责任
  保险人的违约责任:
  1、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上文中,我们先是为您简要介绍了一下保险人违约的情况,然后才是对保险人的违约行为介绍。既然保险人存在了违约行为,那么此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并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一、什么叫保险人违约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只有在很多人参与打架的情形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而具有一定规模并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性非常大的聚众斗殴对社会的影响也会极为恶劣,所以国家对聚众斗殴的处罚和追究也相对于普通打架要......


·一、农村土地租赁多少钱一亩?
      一、农村土地租赁多少钱一亩?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农村土地租赁价格是没有一个具体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根据土地等级的不同而又有所划分,下面以东北地区为例,仅供大家参考东北地区那边所说的亩就......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会判多长时间?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会判多长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一、管辖权异议的含义1、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2、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


·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并且在掌握确切的证据之后,才能审理、判决案件,对于已经实施了确切的犯罪行为的主体,在判决之后,若代理律师提出缓刑请求,经司法机关审......


保险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