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呢?  一、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8、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0、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1、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2、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1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14、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劳动诉讼费收费标准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办法》还规定,劳动诉讼费收费标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
    2、劳动仲裁不收费。
    3、律师费参照当地律师协会收费标准,与律师协商。
    综上所述,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起步价为10元,主要用于案件受理。需注意的是受理费并不等同于申请费或律师费,在此我们提醒您,律师费的支付您需要与您的律师协商,不在受理费用中。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总结: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呢?  一、民事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
      一、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配有何规定?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属于夫妻间共同的财产的,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


·租女友回家过年受法律保护吗?
      近些年来,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一样的态度,很多人考虑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拥挤繁杂的婚后生活,患上了“婚姻恐惧症”,结婚率逐年下降。年关将近,在外拼搏一年的游子也将踏上返程的列车,催婚似......


·购买房屋是现代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人
      购买房屋是现代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人来说,这可以说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购买房屋是需要相关的申请书的,因此您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购房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判了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判了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


·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
      煤矿有土地使用权吗,需要缴税吗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也在不断的加剧,行业也在不断的加强越扩大,其中煤矿行业是非常重要,煤炭在今日仍是重要的能源,主......


劳动民事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