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怎样的一、能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人员回避吗
回避是根据《处理条例》规定,参加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的专家鉴定组成员,与医患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的公正性时,应当自行退出或者依照医患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申请退出该争议鉴定的制度。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三种: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如果专家鉴定组成员是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回避。首先这里的当事人是指因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双方,既包括医疗机构,也包括患者。由于医疗机构是法人组织,因此专家鉴定组成员作为医疗机构这一方的当事人,则可以理解为是医疗机构的员工。其次,这里的近亲属是一个法定概念,一般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198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试行)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这里说的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一般是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地损害专家鉴定组成员的经济利益、学术地位、名誉声望等,包括参加过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行为的会诊、医疗事故争议初级鉴定等。
(3)与医疗事项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这里说的其他关系,是指上述两种关系以外的其他比较亲近或者密切的关系。
二、医疗事故鉴定时间期限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不服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的医患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提请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不得拒绝再次鉴定。
因此,根据《医疗事故条例》,申请再次鉴定是当事人的当然权利。如果当事人一方要提请再次鉴定,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首次鉴定存在程序上的或者实体上的瑕疵,否则法院不应随便委托再次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通过以上的简要介绍,您应该对出现医疗事故的时候如何申请技术鉴定,以及在申请鉴定的过程中要规避哪里厉害关系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的15天内,所以您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时间限制,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总结: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怎样的一、能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人员回避吗回避是根据《处理条例》规定,参加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的专家鉴定组成员,与医患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还不上信用卡的后果是什么意思
还不上信用卡的后果是什么意思?1、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的欠款不到几天,就会产生上千元......
·注册贸易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贸易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贸易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即可使用并......
·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
·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
有的时候劳动关系并没有劳动合同来证明,需要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有的也会受到工伤,但是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合理吗,受工伤作为一种事......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将钱借给别人后,有时候会遇到对方欠钱不还的情况。这个时候,应该寻求协商解决的办法。如果追讨困难,当事人可以打官司,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状中写清追讨欠款的事实和理由。法院拿到材......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第一,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与此相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