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怎么托管
  
  ?私募基金是一种面向特定群体的基金的类型,它一般收益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它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会对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疑惑。另外,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呢?
  
  一、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自199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我国出现基金托管人;2001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国内第一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4月,新《基金法》颁布实施,除商业银行外,允许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托管业务;2013年6月,证监会颁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基金法》的规定;截止2016年3月,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共42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
  
  所谓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二、私募基金是否一定要进行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基金托管并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为私募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延伸服务,因此,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但并未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能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
  
  三、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 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实,关于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这个问题,我们在进行投资私募基金的时候,除了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另外,私募基金托管人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说取得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业务资格,就可以进行担任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怎么托管?私募基金是一种面向特定群体的基金的类型,它一般收益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它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在进行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检修稿件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检修稿件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监护人必须熟悉监护现场情况,确认现场所需警示标志摆放到位。2、监护人必须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现场出现着火、人员受伤等意外时......


·婚内抚养费诉讼是否会得到支持?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婚内抚养费诉讼的情形,对于在婚内一方不支付孩子必要的教育、医疗费用的情形,另一方......


·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有的夫妻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生育,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选择收养子女。但日后要是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到离婚的话,那么收养孩子又尚未成年的话,此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


·个体户要交哪些税,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个体户是经济市场上一类比较重要的经济体,对我国的社会和人民都十分重要。个体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税、城建税等相关的税种。下面我们就个体户要交哪些税,都有哪些规定这类税务问题......


·有哪些常见的二手房产纠纷
      有哪些常见的二手房产纠纷(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


·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人死了之后的遗产应该优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逝者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财产继承者有多人时,应秉承平等原则进行......


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