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商业逐渐成为经济收入的重心,但商场风云变幻莫测,犹如五月的天气,一个企业前一秒可能是世界五百强,后一秒就有可能被收购、转让,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相关问题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办理全资子公司转让手续的流程1、和接收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子公司签署新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可以由子公司做);3、新股东将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款打入子公司,子公司转给你公司,如果协议决定私下交割,也可以由新股东直接将款项打入你公司;4、记账。收回长期投资。二、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所涉及的问题(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国有企业所属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必须进行评估。(二)关于税赋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股权转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3、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就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上面所介绍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不仅涉及到企业的股东变更,还涉及到企业税赋问题,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是根据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来进行具体规范,所以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按照现有流程走就好。我们就说到这了,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向的律师咨询。
  
  
  
总结: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商业逐渐成为经济收入的重心,但商场风云变幻莫测,犹如五月的天气,一个企业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司法鉴定后多久开庭 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接到法院司法鉴定结果大约多久开庭?由法院来决定,一般1个月左右。司法鉴定和开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说,司法鉴定是对专业问题的一种认定或固定证据的一种形式,开庭时法庭审判的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的问题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的问题是什么?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越来越发达,城市发展迅速,每年城市中都会不断的增建高楼大厦,城市里有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随着越来越多的工......


·柳州电力线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柳州电力线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征收属于社会主体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征收后需要支付给被征地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民法总则取得时效规定的内容如何?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取得时效规定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是指自主的、和平的、公然的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


·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
      公司如何防范应聘欺诈一、应聘欺诈的几种情形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3、应聘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应聘者采取其他方式欺诈用......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