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生活中,当我们遇到管辖权异议的时候,其实是很少的,但是一旦您遇到就会慌乱,那么何谓管辖权异议?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呢?具体该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仲裁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二、什么时候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相信你对于在现实生活中,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的问题有了相关了解,当您遇到关于管辖权异议这类问题时,首先应该明确提出时间,以免在时间上出差错,导致诉讼失败。针对以上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律师,更多法律知识可以咨询的律师。
  
  
  
总结: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生活中,当我们遇到管辖权异议的时候,其实是很少的,但是一旦您遇到就会慌乱,那么何谓管辖权异议?相信很多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 一、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 加盟
      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一、加盟餐饮店需要什么证件加盟一个餐饮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


·重复申报商标续展手续不予核准怎么办
      重复申报商标续展手续不予核准怎么办1、针对商标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续展的商标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注册及续展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同时,还会要求对方做出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但其实要想法院支持这样的主张,就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实际有效的证据才行。并且关于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也......


·哪些情况下驾驶证被扣3分
      哪些情况下驾驶证被扣3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


·拒收人民币怎么处罚
      拒收人民币怎么处罚一、拒收人民币怎么处罚拒收人民币的可能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行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


·案件侦办期间行贿人逃跑怎么处理
      一、案件侦办期间行贿人逃跑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可以上网通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


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