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一、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
  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4、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5、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6、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从该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受送达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指定的代收人、同住成年家属以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等均可以作为邮寄送达的签收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行政机关通过快递方式邮寄送达相关材料时,在送达回执上有相关人员签名,且快递从业人员在送达回执上注明该签名人员为受送达人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除受送达人确有证据证实该签名为快递人员伪造的情况外,我们应该认定该送达回执是合法有效的
  二、邮寄送达有哪些问题
  1、邮寄送达效率不高。
  笔者所在的区域,送达人外出打工家中无人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律文书虽然经过邮递,送达文书也已签收,但投递人员往往对法院的业务要求不是那么专业化,往往将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到接收人所在地的收发室、警卫室、村委会办公室,送达证上大多都是由这些单位及村委会的值班人员签收的。由于一些部门警卫室,收发室,村委会值班人员责任心疏忽,使法院的送达文书如开庭传票,判决书等,不能及时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特别是农村农忙季节这种现象极为突出,因此,开庭缺席、错过上诉期的现象时有发生。
  2、送达回执联上的填写不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却很少在回执上填写证件号码。由于法院在直接送达时亦无权强制要求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提供身份证明,因此,规定邮递人员在邮寄送达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并填写号码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很多代收人因此拒绝接收,邮件被退回。另外,代收人签收时也未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是否为同住成年家属或其指定的人所收,无法在邮件回执上体现出来,还需法院进一步查明。
  3、在改退批条上的填写不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然而不少投递员则未按该规定操作,而是在一次不能送达的情况下就将邮件退回。
  通过上文,我们简要描述了送达回执邮寄可以吗等相关知识,现在送达回执邮寄的情况非常多,虽然说是节约了法院的人力,但是也有一些问题,比如邮寄效率比较低,容易出现当事人不承认送达回执有效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法院应该适当改进,选择最优的送达方式。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一、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探望权诉讼指的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仅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进步,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以及规范人们的义务,我国人民法院是出台了一套套的法律,其中就有探望权诉讼......


·订婚后男方退婚新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订婚后男方退婚新法律规定如何处理一、订婚后男方退婚新法律规定怎么处理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


·结婚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


·一、正常离婚财产继夫能继承?
      一、正常离婚财产继夫能继承?离婚以后,继夫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继夫没有权利继承。但是,子女仍然是双方的,这个不能因离婚而解除,所以,抚养的子女仍然有权利继承对方......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民间借贷中,总少不了订立借条或者欠条。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借条与欠条的。那到底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的场合下,应该用哪一种?我们马上......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