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的家庭有好几套房子,对于闲置下来的房子可能就想用来出租,但

  有的家庭有好几套房子,对于闲置下来的房子可能就想用来出租,但从法律方面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是可以进行出租的,法律中规定了一些房子不可以出租。那到底不能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子不可以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房屋不得出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 、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 、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房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城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外地人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
  
  2、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使用情况,以免交费时产生纠纷。
  
  3、 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 租赁期限。
  
  5、 租金、即租赁价格。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 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以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若你想要用自家闲置的房子进行出租的话,最好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房子不可以出租,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出租的是办公用房的话,那么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
  
  
总结:有的家庭有好几套房子,对于闲置下来的房子可能就想用来出租,但从法律方面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是可以进行出租的,法律中规定了一些房子不可以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吗?
      买上一套房是很多人奋斗n年的辛勤结果,房拿到后,车位问题也随之而来,有的小区停车位只租不卖,有的高价叫卖。那么,小区停车位到底归谁所有?目前,大部分开发商都是会将小区停车位进行出售的......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时间的限制。根据现行的担保司法解释,相......


·一、假结婚证重婚罪名能够成立吗?
      一、假结婚证重婚罪名能够成立吗?1、果是已经结婚的人通过假结婚证另与他人非法结婚,则构成重婚罪。不过既然她的结婚证是假的,也就是没有法律效力。也可以算是国内出轨了!2、婚问题,我国......


·在我国
      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法律上规定,都是需要监护人的,因为他们都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行动力和自我生活能力,需要法定监护人来照顾、保护,当然了,生活中还有一些因为精神......


·一、离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办?1、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请求清偿不能的,可......


·怎么能获得小孩抚养权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要拿出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才行,并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


有的家庭有好几套房子,对于闲置下来的房子可能就想用来出租,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