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对于一些资信状况较好,合作比较密切的公司,银行往往都会为其设定最高额抵押。生活中,当您获得银行的最高额抵押权后,您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呢?别着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的实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已确定;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故当事人除规定决算期外,还应当规定债的履行期限。但就最高额抵押而言,债权数额的确定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的确定对抵押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二、最高额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合同条款变更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二十四条 【最高额抵押权的法律适用】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还是比较好确定的。一般来说,您需要从时间和金额两个项目来确定担保的债务总额。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合同双方会约定相应的担保时间,您只能计算时间范围内产生的金额。另外,债务人产生的债务总额也不能超过抵押物的实际价值。所以,您在结算最高额抵押的债务时,通过上述两个维度就可以粗略估算了。
总结: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对于一些资信状况较好,合作比较密切的公司,银行往往都会为其设定最高额抵押。生活中,当您获得银行的最高额抵押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被判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吗
      被判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吗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能抓捕吗?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能抓捕吗?重婚罪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需要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逮捕的,证据不足一般情况都不会抓人。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


·强奸罪有哪些犯罪手段?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强奸案件在不断的增加。对于这样一种犯罪来讲,其具体的犯罪手段肯定是与其他的犯罪不同。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奸罪有哪些犯罪手段呢?通过对犯罪手段的分析,我们能够大致......


·非法集资标准数额在多少以上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


·检察院退回案子两次有可能免于起诉吗
      一、检察院退回案子两次有可能免于起诉吗?检察院退回案子两次是有可能免于起诉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据以......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