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则就必须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否则的话,就无法按照工伤进行赔偿。有的人不知道,农民工因工致残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农民工因工致残怎么办
  在我市就业的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外市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一次性领取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具体标准为:1、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0万元;二级为18万元;三级为15万元;四级为13万元。2、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5万元;二级为12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3、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9万元;二级为8万元;三级为7万元;四级为6万元。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时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书面协议;一次性领取待遇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出国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要偿还国内垫付费用;2、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3、境外伤残赔偿金低于国内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4、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到境外定居的,凭生存证明领取抚恤金;也可以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的,并不是一定就会造成伤残,此时还有可能出现一般损害的情况,由于评不上伤残等级,因此获得工伤赔偿就相对要低一些。那要是农民工因工致残的话,就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来作出相应的赔偿了。
总结: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则就必须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否则的话,就无法按照工伤进行赔偿。有的人不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老婆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离婚怎么赔偿我?
      老婆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离婚怎么赔偿我?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


·一方在服刑可以请求离婚吗?
      一方在服刑可以请求离婚吗?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当事人愿意,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结婚;而对于夫妻离婚,法律设定的限制则更加少,只要能证......


·起诉抚养费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抚养费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如果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决。只要是有抚养关系的,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抚养费的多少和给付方式。《民事诉讼法》第一......


·暴力抢劫是不是持刀抢劫
      暴力抢劫是不是持刀抢劫一、暴力抢劫是不是持刀抢劫暴力抢劫就是抢劫罪,如果没有持刀的行为久不算持刀抢劫。在我国的刑罚当中对于持刀抢劫的行为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存在持刀情节的一般判......


·一、遗产继承证明书怎么写?
      一、遗产继承证明书怎么写?遗产继承证明书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某某某(继承......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