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的时候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时候应该到哪里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交通事故责任和其他纠纷的管辖权的区别在哪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管辖权。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管辖权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旦诉至法院,权利人要考虑的是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按性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因此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就是肇事人住所地。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一个管辖法院,即可以由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权利人能够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如张某为便于自己的诉讼最终选择在丁市起诉,但是张某认为甲市的赔偿标准要高于丁市的赔偿标准,因此张某可以在起诉时按照甲市的赔偿标准提出诉讼请求。
  二、案件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事故车辆难以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事故车辆被公安机关暂扣或被民庭审理时查封、扣押在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部门。这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相关车辆由于受损严重、存放时间较长等原因,在评估、拍卖过程中,很难将车辆拍卖或变卖掉,大多是做工作让申请人接受车辆抵债。由于停放时间长导致存车费过高,经常出现无法将事故车提走的情况。有的受托案件,事故车辆仍在委托法院所在地,受委托后还要前去委托法院所在地处理事故车辆,极为不便,本省跨市案件必须去处理,外省案件有的也不得不前去处理。
  2、委托执行难有效果
  人民法院处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部分肇事车辆是外地的,受害方许多也是外地的。由于被执行人或财产在外地,依规定此类案件委托执行是个好的方法。但实践中,跨省案件委托执行,却存在许多问题。有的法院不愿接收或找种种理由将案件退回。有的法院收到委托材料后,不给回执,甚至长时间没有音信和结果。因为跨省委托案件按规定仍算委托法院案件,申请人仍然要找委托法院要求解决问题,反映强烈。委托法院只好费尽周折与受托法院联系,请求“协助支持”。有的案件只好违反规定,自行前去执行。上述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管辖权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如何选择管辖法院需要您结合自身的利益,使自己的利益的到最大化。同时,确定好管辖法院之后还应该注意案件后续的执行情况,一般可以很具各个法院的执行情况考虑一下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总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的时候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时候应该到哪里去维护自己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省××市××贸易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童××职务:经理案由:委托合同纠纷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迅速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向证人王××调查取证。......


·《食品安全法》超范围经营处罚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超范围经营处罚是什么《食品安全法》超范围经营处罚是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食品安全法》处罚标准第......


·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股东变更需要多久公司企业的经营,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不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随之而来的公司企业的股东变更也是常有的事,那么股东变更需要多久呢?您如果有兴趣想要了解有关内容,就请跟我们......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告在法庭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或被......


·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有的犯罪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盗伐林木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但自然人犯此罪与单位犯此罪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合同撤销权抗辩权是否相同?
      合同撤销权抗辩权是否相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存在随处可见。在合同的履行中,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当事人需要放弃对某种特定权利义务的行使,这是属于合同撤销权。而抗辩权,也是在民法典中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