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符合法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3、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4、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5、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二、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法定理由,法院很难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综上所述,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致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生活不尽扶养义务的,与子女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自愿要求随另一方生活的,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总结: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方要求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


·房屋遗产税征收标准和方式有哪些?
      我们知道遗产税是对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作为征税的一种方式,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收的税。但是在我国房屋遗产税征收标准则和国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对外出售时要进行缴税。下面就让我们就房......


·商住办办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商住办办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商住办办土地使用是建商住两用房,楼下商铺,楼上公寓1、所谓的商住两用房,这个是您根据房子的使用特点对其简称。我们习惯叫为商住两用房。而商住房其实就是开发商......


·周末开会、培训算不算加班周末开会、培训是否算加班
      周末开会、培训算不算加班周末开会、培训是否算加班,主要还看劳动者的工时制,根据标准工时制加班的3个认定标准,如果劳动者属于标准工时制,那么周末开会、培训完全符合加班的认定标准。1、周......


·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超过200万是否构成犯罪
      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超过200万是否构成犯罪?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已经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经注册商......


·监制合同范本怎么样写?
      监制合同范本怎么样写?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会有很多的交易,在进行金钱交易时,往往会有一些人不够自觉,趁人疏忽大意的时候,将价格什么的弄错,从而让自己获利的情况数不胜数。所以我国......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