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此外,对于因雪天滑倒摔伤,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病假期间工资等仍也有相应的保障。总结了一下,不能认定职工构成工伤的情形主要有八种。而有些时候,职工可能需要外出开会,在外出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呢?严格来说,外出开会属于因工外出,自然可以认为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伤害,一般来说可以按照工伤认定。但要是同时具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最终还是无法确认为工伤事故。
总结: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对寻衅滋事法院会批捕吗?
一、对寻衅滋事法院会批捕吗?对于寻衅滋事罪,是属于一般的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申请撤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申请撤诉书格式是怎样的?一、申请撤诉书写作要点(一)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二)申请人和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开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遗嘱继承中,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为遗嘱的执行人吗?这还要从哪些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开始说起,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企业动迁有职工安置补偿费吗?
企业动迁有职工安置补偿费吗?有安置补偿,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
·变更抚养权是否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
抚养小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是否要通过诉讼方式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