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在保额内用车主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在保额内用车主赔偿吗?
  
  
  交通事故在保额内可能也需要车主自己赔偿,汽车交强险拒绝赔偿的情形: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付: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驾车的;
  
  
  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交强险理赔额度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应该说只要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的,整体计算下来的财产损失也没有超过理赔额度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车主自己赔偿了。比如交强险在投保人有责的情况下,最多赔偿12.2万元人民币,给对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一共是10万元的话,可以全部走交强险理赔。
  
  
  
  
总结:一、交通事故在保额内用车主赔偿吗?交通事故在保额内可能也需要车主自己赔偿,汽车交强险拒绝赔偿的情形: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付:1、驾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相信大部分读者对于离婚的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相信大部分读者对于离婚的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那么也就会意味着,有原告以被告,对于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被告不到场应该要怎么办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被告不到场的情况,应该先......


·网络诈骗受害者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网络诈骗受害者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近几年电子商务的普及和网络的发达,微商、支商出现在每个人的朋友圈。网上的各种操作需要用到我们的个人信息,然而这些信息会被利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也因......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缴纳的租金应该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缴纳的租金应该怎么办可以协议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存在合法合同、租赁物已经交付或者所有权已经转让给第三人等。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几乎可以说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和开发。土地虽然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但是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说是土地的确实拥有者,所以,如果在......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


一、交通事故在保额内用车主赔偿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