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3、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录音录象制作者,是指录音录象制品的首次制作人。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成立本罪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者非财产的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总结:著作权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调解书的执行管辖如何确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基础上,在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
·医院病历保存多久 病历资料被医院篡改怎么办
医院病历保存多久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
·没收财产包括哪些范围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
·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什么罪?
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什么罪?1、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
·一、口头遗嘱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是什么意思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
著作权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