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其主要法律依据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来怎么办?
  医疗过错鉴定是在起诉到法院之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的,需要当事双方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若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医疗过错鉴定无法做出,那么过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认为相关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辅助检查、封存药品、器械等等)存在大量伪造、篡改、更换的行为,所提交的材料本身就是不真实、不合法的材料。司法鉴定是依据这样的材料做出的鉴定结论的,本身的鉴定结论就是不能够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
  综上所述,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申请法院做医疗过错鉴定有利于更加公正的维护患者的权益;在医疗过错鉴定时,您要积极配合法院和鉴定机构的工作,同时,若是对鉴定结果不服时也可视情况申请重新鉴定,以上就是我们对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这个问题的解答。
总结: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下班不算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


·法院简易程序一般缓刑可以判吗?
      法院简易程序一般缓刑可以判吗?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判处缓刑。2、正是因为案件简单,犯罪情节较轻,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才能判处缓刑的。3、《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故意伤害罪致他人死亡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罪致他人死亡如何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


·构成网络诈骗后果严重的处罚制度是什么?
      构成网络诈骗后果严重的处罚制度是什么我国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不会遭受到损失。可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有一些犯罪分子会挑战我国法律的底线,例如说,利用网络进行诈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上的很多东西,按照法律来讲,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权力、义务或者财产。婚姻中也有着一些不幸的事例出现,当配偶......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