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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

  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
  
  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凡事讲求证据。在法律中证据又被划分成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方法那么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间接证据的使用以及判定又是怎么一个流程的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
  
  
  一、 间接证据的定义: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 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的区别:
  
  1、 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
  
  2、取证的难易程度不同;
  
  3、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
  
  4、证明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
  
  三、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
  
  (1)间接证据的判定方法:
  
  1. 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 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 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 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 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 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2)间接证据的使用:
  
  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看完律师我们为您阐明的关于间接证据的使用以及判定方法后,是否对证据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单单局限于显而易见的直接证据中,当需要证明某件事但又苦无人证、物证时,不妨可以使用间接证据。只要间接证据是合法合理的,间接证据的使用也能为您提供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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