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二、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三、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四、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现实生活中,仲裁类型的案件大多是集中在一些劳动争议方面,比如说劳动争议有很多是发生工伤所导致的,当然工伤导致的一些劳动仲裁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首先提供书面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一定要十分的详细,这样才能保证裁决做出的合理性。
总结: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计算律师费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计算律师费是怎样的?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一、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
·一、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医生的医嘱可以算吗?
一、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医生的医嘱可以算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的证据内......
·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或失误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身体残疾或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劳动者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
·分公司能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辞退员工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