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

  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
  
  一、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
  
  可以收集重婚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重婚罪属于可以自诉可以公诉的案件,所以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
  
  二、应该如何判断重婚?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刑事自诉状范文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被告人:同上,被告人的出生年月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______的________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
  
  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 月 日
  
  四、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可见,告对方涉嫌重婚罪的方法一共有两种,分别就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和到刑事法院起诉。如果自己起诉的话,告对方重婚罪不见得必须是对方有两本结婚证,因为在重婚的这种犯罪行为当中,是承认对方跟第三者长期保持的这种事实婚姻关系的。
  
  
总结: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一、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可以收集重婚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救济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那么在事故最终处理之前,需要先对受伤人员的伤残作出评定。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来救济呢?请......


·有贷款的情况下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之一,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但是抚养费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有的。若在离婚后,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有贷款的情况下抚养费......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无偿进行吗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无偿进行吗债权转让合同是可以无偿进行的,这是债权人对自己债权进行处置的权利,但债权转让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转让才是有效的。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


·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本、有什么作用
      一、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叫,在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受害人表示真诚的歉意,由于我和另外两名同事的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