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哪些费用?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三、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1、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6、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7、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8、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9、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0、未达成调解的,合议庭合议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经过认定车主有责的,车主要承担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很多,对于伤情较轻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如造成残疾,还会有额外的伤残赔偿金。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车主要给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恤金等。
  
  
总结: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哪些费用?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对于任何一个准备离婚的人来说,都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包括协议离婚的方式,这个时候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协商分配,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
      婚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


·起诉诽谤罪需要哪些证据?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一、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


·租赁合同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关于租赁双方的行
      租赁合同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关于租赁双方的行为我们需要用租赁合同去约束双方的行为,因为我们谁都不知道双方的想法,如果有违反约定的行为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处理......


·怎么区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怎么区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


一、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哪些费用?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