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调解书可以吗?
诉讼标的是调解书可以吗?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是指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单独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单独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二、法院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由当事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综上所述,人们之间发生纠纷,可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书,之后如果一方对调解书有异议,可以以为作为诉讼标的,向法院起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的核心,如果诉讼标的不清,则法院不会受理案件。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也是根据诉讼标的计算。
总结:诉讼标的是调解书可以吗?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是指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是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下,是有亲属误工费赔偿的,亲属办丧事的误工费一般以三个人为限。计算依据为三个人因办理丧事所造......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什么关系?“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离婚登记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依法在大陆缔结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
·交付商品房钥匙就是交房吗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会以可以先将钥匙交给购房者,让购房者能够提早入住等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促进房屋的销售。那么,实际上,交付商品房钥匙就是交房吗?而开发商延期交......
·加盟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加盟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加盟违约金计算方式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
诉讼标的是调解书可以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