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起欠债卖房再离婚债务承担怎么算?
夫妻一起欠债卖房再离婚债务承担怎么算?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以下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离婚债务如何举证1、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对于这一方面,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债务已还清者,只是承认原来曾有债务,并没有承认现在还有债务。对此,不能认为是对债务的自认,而应当认为是抗辩。在这种情况下,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2、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夫妻离婚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也就是说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如下:(1)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2)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3、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看下面这两种情况:(1)如果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如果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离婚案件在处理双方债务分割时需要双方提供充分的证据,举证说明各自财务情况,一方单有债务的,为经双方同意进行借款的债务应该有债务方偿还。这就需要未结款方的举证说明,同时也可以提供相关的物证和证人,更能在债务分割中占有利地位。
总结:夫妻一起欠债卖房再离婚债务承担怎么算?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公司自有股份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吗
是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定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要求有:(一),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
·欠条欠据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欠据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不续约的合同效力这样的做法
不续约的合同效力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
·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中,原告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都会配合法院调查取证,而如果是涉及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原告这时一般会委托进行,但是在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包括哪些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
夫妻一起欠债卖房再离婚债务承担怎么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