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孳息、自然增值等等,婚姻法本身明确了生产、经营的收益和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则明确了孳息和自然增值的个人财产属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怎样界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婚后的财产,究竟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其实在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相应的规定。就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期间的收益来看,也明确了只有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才能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有此期间,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其他收益,如投资公司或企业的收益、个人房屋出租之后的收益等等,均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达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此后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则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那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


·车险中的看护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车险中的看护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


·交通事故包庇罪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包庇罪怎么处罚?对于包庇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将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


·监管责任一般怎么处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一、东莞市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一、东莞市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