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另外,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延迟交付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办理完入住手续,在入住之后发现这些问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类问题就是出现的房屋裂缝以及露筋等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果没有存在安全性结构问题,则可以要求开发进行常规的维修整改即可,整改期间的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证实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设计部门的设计整改方案,对房屋进行加固整改,保证房屋的安全性结构,期间的整改损失由开发商负责。

    由于后期出现所有的质量问题时,都应该是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确定双方责任主体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开发商一般会提供已经打好内容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而销售人员会告知业主只要直接签字即可。对此业主一定要慎重,需仔细研究契约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尤其是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的内容以及销售人员介绍的影响房价的内容是否落实到你的购房契约中,不应轻易签字,更不应轻信销售人员的个人保证。最后对于补充协议要重点关注,这是开发商规避自己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的“重灾区”。对于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业主应严辞拒绝,不要听信销售人员所谓“我们合同都是统一的,不能更改的”的托词,因为合同本来就应当是双方合意之共同体。

    在交付的时候,一方面业主要结合开发商确定的规划查看小区的规划是否作了变更;其次要结合《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的附图及有关配套设施的约定查验实际交付的房产与约定是否一致。最后要细致的进行验房,找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建筑施工地,但是你知道吗,施工者在实行施工之前,会先承包工程,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然后才能取得施工资质,进行施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


·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
      1、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1)提请减刑的条件。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应当提请减刑。......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并没有立即支付员工工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工......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有的时候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会通过增资的方式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样一来的话,公司既可以筹纳到经营资金,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股东的利益......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


·哪些不能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哪些不能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