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
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对笔录程序进行认定。辨认是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侦查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方法,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由于传统上我国对侦查人员给予高度的信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不主动对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进行审查,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侦查机关主持辨认活动、制作辨认笔录从快、从宽的情况就难以避免,伪造辨认笔录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证据形式。辨认笔录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之下通过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就其对辨认对象观察判断情况所作回答的一种书面记录,其性质为书面传闻证据。二、辨认的分类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庭审过程中,司法机关还需要对辩认笔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认定,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辨认程序来进行,涉及到辩认的程序本身就不合法的情况下,那么的所形成的辩认笔录显然是不可以作为证据的。
总结: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对笔录程序进行认定。辨认是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侦查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
·合同到期商户不交租金应该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的话都是有期限规定的,但是实际当中存在着商户在合同到期之后会全部交租金,那么合同到期商户不交租金应该怎么办,商场可以催告商户,在一定期限内缴纳拖欠的租金,如果仍......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一、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
在一家公司,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员工也不可以,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员工方可单方面解约。如果员工是戒毒人员的话,那......
·出轨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出轨后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
·工伤鉴定是要取钢板后做到底怎么做?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是可以到有资格的医院去做工伤鉴定证明的。那么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是较为合适的时机呢。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个问题以工伤鉴定是要取钢板后为例做一些解释吧。看看......
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