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由自己审理更为合适时,有权决定把案件调上来自己审理;二是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在第一种情况下,上级法院作出决定后管辖权即发生转移;在第二种情况下,必须经过上级法院同意后管辖权才能发生转移。(二)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二、管辖权转移的条件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移位,这是为了使级别管辖有一定的柔性,以更好地适应复杂的案件情况。与移送管辖相比,管辖权的转移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但是移送管辖却不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移送管辖一般发生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而管辖权的转移则发生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总结: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1、行贿数额一万元以上即达到该罪立案标准,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1)行贿数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十万......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在法律上办案是讲求证据的,证据有很多分类,在证据的法定分类中有一种是视听资料,也就是说对一些录音类型的证据资料,这是一种比较新型的证据种类,这货找哪个......


·改编作品和汇编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改编作品和汇编作品的规定是什么?改编作品和汇编作品的规定是改编是对原来的作品进行一定基础方面的改变,但是汇编作品的话,它通常情况下是关于几种作品汇编在一起汇编作品并不属于作品的著作权......


·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类型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人也不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希......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一、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


管辖权的转移分几种情况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