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效力一样吗?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效力一样吗?《仲裁法》实施近20年来,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保障仲裁保全、执行的高效快捷,维护仲裁的权威和公信力,引导当事人运用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民事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刑事为5日,民事为10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二、仲裁与判决的区别。1.仲裁的程序比法院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而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法院强制执行。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但是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后的司法手段。3.仲裁和法院判决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裁决范围小于法院判决范围。4、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5、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民事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刑事为5日,民事为10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裁决是对裁定和判决二者的统称。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诉讼以及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仲裁和法院的判决适用的范围也是有所不同的,仲裁管辖和裁决的范围也是小于法院判决范围的,但是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总结: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效力一样吗?《仲裁法》实施近20年来,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保障仲裁保全、执行的高效快捷,维护仲裁的权威和公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一、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怎么样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怎么样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


·离婚分割上亿财产诉讼管辖法院是哪
      离婚分割上亿财产诉讼管辖法院是哪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析:......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并没有做出限制,即使是退休,但是被公司返聘回去,如果存在着加班这种情况的话,依然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


·再婚户口本还是未婚需要改吗 ?
      再婚户口本还是未婚需要改吗?一、再婚户口本还是未婚需要改吗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给对方经济补偿吗?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给对方经济补偿吗?一般来说,如果亲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则会直接损害收养者的利益。不只是金钱上的利益支出,还有情感上的投入。例如,孩子已经在自己的身边很长时间了......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效力一样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