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的驾驶员?

  一、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的驾驶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当然,并非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只要选择逃逸就都构成了犯罪,其实,情节特别轻微的交通事故都有人不愿意配合处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的处罚就是进行行政罚款和治安拘留。所以具体要怎么处罚逃逸的驾驶员,还是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才能决定的。
  
  
  
  
总结:一、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的驾驶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四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四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主要内容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个人向单位行贿如何处理?
      一、个人向单位行贿如何处理?个人向单位行贿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


·刑事案件被告人一审不认罪法院怎样判?
      一个抢劫惯犯,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嫌疑人一审不认罪,给法院的认定判罚带来了很大的干扰。那么,在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但是证据确实、充分的,能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呢。下面,......


·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关系法律上的承认
      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关系法律上的承认,那么,如果结婚前男方买房离婚房子归谁,房产问题是离婚问题最难解决的关键,但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肯定就会使得该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对于离婚的当事人......


·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严格的来说,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品,任凭父母的意志随意处置的。就比如有些人在离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在探视孩子的时候直接将孩子带走。当事人之所以敢这么做,无非也......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羁押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羁押时间是多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是肇事司机的主要以上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按照规定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的驾驶员?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