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

  现在,很多的企业在录用新员工时,都需要员工提供相关的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但是,很多的员工在办理失业金时,社保局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二者在作用上都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但是二者的区别在于,赔偿金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约定的赔偿金要高一些。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一,离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我们会存在两种情况,员工有了更好的发展,俗称“跳槽”会离开企业,另一种因为企业方面的裁员会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这两方都会对劳动者产生影响。离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是劳动者获得赔偿不同,离职证明书一般是员工选择离开公司。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现在,很多的企业在录用新员工时,都需要员工提供相关的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但是,很多的员工在办理失业金时,社保局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什么情况下
      什么情况下,公司开除你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七年以上,酌情减刑,具体情况如下:1、首先主动投案自首行为属于法律上从轻处罚的一个情形,法院在最后的量刑时也会考虑到这一因素。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失踪多长时间婚姻就无效?
      失踪多长时间婚姻就无效?不管是失踪多久都不会认定婚姻无效的;这个需要向法院申请。只有法院宣布失效才可以失效,并凭借法院裁决书去办理户口等手续。婚姻无效,是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么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么在破产程序中,会有破产和解的情况出现——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但这种情况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那......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一、刑事和解撤案规定在我国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对于轻伤案件的刑事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进行撤案,只能从宽处罚。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现在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