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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公司法具体是指什么

  
  一、无形资产公司法具体是指什么?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要放宽公司设立条件,鼓励创业,鼓励投资,尊重公司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和创业者以及经营者的能动性。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有一定的限定条件
  
  
  第一;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因为非货币出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终是以货币数额来体现的,因此,无法用货币估价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
  
  
  第二,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因为股东财产一旦作为出资,即成为公司资产,必须办理相关财产转让,如果不能转让,就不能成为公司资产。需要说明的是,仅是能够转让还不够,还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可流通物,法律不允许转让的不能作为出资;
  
  
  第三,即使可以用货币估价,也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是不能用做出资的,比如烟草等专卖物品,不得作为非专卖企业的出资。
  
  
  二、公司法出资形式有哪些?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无形资产的概念应该不难理解的,我们现有的资产并不是直接通过固定收入和现金的这种方式才能体现出来的,房子的产权,土地使用权,自己申请获得的专利等这些都是一种无形资产,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这些物品给自己争取相应的资金用于公司的周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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