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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摩托交警大队罚单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摩托交警大队罚单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如果行驶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受到交警当场处罚,驾驶人员应在被处罚后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加收的滞纳金为罚款本金的3%。不管逾期多久,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二、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因为一般的摩托车醉驾还是按照非机动车醉驾来处罚的,所以,就是按照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罚款单上面的罚款数额到指定的地方去交罚款,可是非机动车醉驾罚款都不会超过50元,就算是逾期不交产生了额外的罚款数额,这对于惩治非机动车醉驾起到的效果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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