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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我们发现其实很多时候交通肇事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的,当然这样也不能排除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此罪的可能。当然,从大多数的情况来看,简单的说交通肇事其实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在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同时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能此时的交通事故还出现了严重的后果,包括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在此基础上,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交通肇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一般说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其实都是指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之后的处罚,此时逃逸属于加重情节,意味着会对肇事之人加重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1、交通肇事导致1人重伤的+肇事者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后逃逸=交通肇事罪(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后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可能会面临3-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3、成立交通肇事罪+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逃离行为造成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可能会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终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可能面临的成立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还可能面临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即使交通肇事逃逸不能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对肇事者进行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时,因为存在逃逸的情节,其实责任方面也是会更重的。另外在承担了刑事责任或交通行政责任之后,其实对于民事赔偿责任也不会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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