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只要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肯定在内部结构上有很严谨的职务分配,而那些等级较高的职务也就拥有了很高的权力能够直接对企业的运行有决定作用,但是如果此时有的领导阶层利用这个优势与外界的不法分子进行交易就是职务犯罪。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企业职员的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如果职务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如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企业资产,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职务犯罪,就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仅给公司、企业造成集体财产的大量流失,更因触犯刑法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后悔终生。因此,多方了解和熟悉与公司、企业职员有关的一些法律常识,对身为公司、企业员工的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用而且必要的,所以我希望今天的这个讲座能够使您有所受益,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这既是对我们所在的公司、企业负责,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人生负责。
  
  
  二、企业职员常见几种职务犯罪形式
  
  
  (一)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六)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诉,虽然说国家在认定职务犯罪的时候通常规制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领导,但是因为企业在实际设置的过程中将众多的员工的利益归拢成集合而类似于社会,只要是领导利用职务进行不法活动就会直接危害的员工的利益,所以就应当认定是犯罪活动进行惩治。
  
  
  
  
总结:只要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肯定在内部结构上有很严谨的职务分配,而那些等级较高的职务也就拥有了很高的权力能够直接对企业的运行有决定作用,但是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指的是什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判多久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判多久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


·在我国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
      真正有悔过改正心态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是永远不会失去救赎的机会的,当然,犯罪嫌疑人自己向法庭递交的认罪悔罪书,肯定能够让法庭工作人员最起码看到当事人对于所犯罪行的一种内心真实的态度的......


·婚后在外面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后在外面生子算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就属于重婚罪。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常借条写今借还是金借到
      通常借条写今借还是今借到?借条中最好是写今借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以出借人将出借的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作为生效条件,“今借”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


·一、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一、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工伤待遇支付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工伤待遇的赔偿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