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是指为了规范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规范执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那么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般程序为案件调查,手机证据,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进行合议,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五条 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
  
  
  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过程应当有书面记录。
  
  
  重大、复杂案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第四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中涉及没收食品药品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公章。
  
  
  第四十一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经分管负责人批准,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处理的物品应当核实品种、数量,并填写清单。
  
  
  行政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一定要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及证据,如果当事人表示不服,可以进行申辩,但必须有更加可靠、有说服力的证据,一旦证据充分,那行政部门就要采纳,并做进一步的调查,如果证明当事人无过错及违规行为,那就要撤销行政处罚。
  
  
  
  
总结: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是指为了规范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规范执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那么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根据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职场中
      职场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辞职的人比比皆是,那么,如果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做,才会合理合法。我国关于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又有哪些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劳动......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做?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做?  在一段婚姻关系当中,离婚需要认定双方感情破裂,难以共同生活下去。如果在婚姻当中有一方存在婚外情并严重伤害婚姻关系的情况,受害方不接受婚姻里的背叛,不希......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


·一、网签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网签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材料?需要的材料包括:(一)《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二)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四)自然......


·法律规定如何形成抚养关系2023
      如何形成抚养关系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


·醉驾半个小时抽血是否符合规定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
      醉驾半个小时抽血是否符合规定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只要抓住即当场查验。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


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