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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何处罚施工单位

  法律规定如何处罚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①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②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5)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业主如何处理和监理的关系?
  
  
  现代工程管理,一般采用小业主,大监理的模式,工程都比较大,如要工作中业主能对监理单位实现有效管理,业主能够有充分的精力去处理外部的其它事务,要做到:
  
  
  1、业主要对监理单位要充分信任,权力可以赋予监理,但如发现监理有哪些做不到位的地方,直接和总监沟通;如果监理有严重失职的地方,业主可通过更换监理人员来解决。
  
  
  2、在工程中对安全质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3、业主代表要和监理加强信息沟通。比如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某些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业主的某些想法及要求。这就要求业主代表与监理要经常进行信息的交流,定期举行工程例会,工程文件要及时下达,经常组织技术论证会,对某些方案的选用进行科学研究分析。业主避开监理而直接下发指令给承包商,这样一来就极易造成监理工作的被动,打乱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监理工作形同虚设。
  
  
  以上就是对于法律规定如何处罚施工单位问题的回答,施工单位对于工程的把控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旦所属企业进行违规操作,后果就会十分严重,不仅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最重要的就是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另一方面就是对于企业经营会造成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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