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诈骗拒不认罪怎么处理?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很多人选择去做投资,如果选择的平台不正规,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可能遇到犯罪嫌疑人抵触的。那么,非法集资诈骗拒不认罪怎么处理?对于不认罪的,只要相关证据确凿,法院是可以判刑的,非法集资的最高刑期是无期,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非法集资诈骗拒不认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办案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行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也就是说,所犯罪行事实清楚,证据属实,同样可以认定其犯罪,同样可以判罪量刑。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诈骗的类型有哪些?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情节严重,金额过大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在庭审过程中,非法集资诈骗拒不认罪,只要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清晰,能够组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就可以做出判决,非法集资犯罪对应的是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面临的最重刑罚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很多人选择去做投资,如果选择的平台不正规,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可能遇到犯罪嫌疑人抵触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零口供扒窃案认定是什么?
      零口供扒窃案认定是什么?口供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被称为“证据之王”,对证明案件事实确实具有独特的证据价值。在相当长时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曾存在轻信口供的错误证据观,甚至为......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是什么?
      一个工程项目竣工后,是不能马上交付使用的,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才能交付。工程质量验收应当由建设方组织,设计方、监理方都要参与。对于不同的工程,要采取不同的验收标......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


·农村80岁老人被撞身亡能赔多少
      需要看案情,关于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要依据......


·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一、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也是卖方占有交易物,这就造成双方不存在担保物,无所谓担保,留置权也就不存在了。......


非法集资诈骗拒不认罪怎么处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