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如何判罚金?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要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要管理人员判处刑罚。那具体单位犯罪如何判罚金呢?对单位负责人的处罚分两种方式:一是按自然人犯该罪的法律条文来判罚,二是按单独的法定刑来定罪量刑。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单位犯罪罚金怎么交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了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
  
  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总则对单位犯罪采取的是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的处罚模式。在双罚制的处罚模式下,既处罚单位本身,又处罚单位内部的相关责任人员。就适用的刑种而言,对单位本身只能判处罚金刑,这在立法上是明确的;但对于单位成员刑事责任的规定,刑法总则只是概括地规定“判处刑罚”,并没有明确可以适用的具体刑种范围,而从刑法分则有关条文的规定看,对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具体处罚模式并不尽一致,立法上设置了两种不同的模式:
  
  第一种是对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该罪的条文规定处罚。如刑法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该条的规定,如果单位犯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除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应处罚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员;而对单位中责任人的处罚,在判处自由刑之外,还要并处一定数量的罚金。除了刑法186条以外,刑法分则中还有一些条文以这种方式规定,如第187条、211条、220条等。
  
  第二种是是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明确规定单独的法定刑。如刑法第158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对自然人犯该罪的,既判处自由刑,又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犯该罪的,则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不并处罚金。[①]
  
  现行立法对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罚金刑适用标准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有损立法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而且在客观上不利于罚金刑的有效执行。我们认为,从立法完善的角度看,对于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应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中的责任人员则只适用自由刑,不应再适用罚金刑。理由如下:
  
  首先,单位犯罪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特殊性。单位犯罪是基于单位意志、为了单位利益而实施的一种犯罪,其刑事责任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单位责任人员与单位组织之间不是共同犯罪的的关系,单位责任人员是单位意志的执行者,其意志受到单位意志的左右。所以,在单位犯罪中,犯罪主体应是单位这一整体,单位责任人员并不是独立的、完整的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应由单位这一组织体和单位内部的责任人员分担,因此,无论单位本身还是其责任人员,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都应是有一定的范围和界限的。根据刑法学基本原理,对一项犯罪事实可重复适用同种刑罚的情况,只有在共同犯罪中才存在,并且适用的前提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存在,单位犯罪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因此,对单位犯罪中单位和自然人同时适用罚金的做法是不符合刑法学原理的。
  
  其次,对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判处自由刑同时处以罚金有失刑法的公正性。一方面,单位犯罪的违法利益是归单位所有,理应由单位本身而非单位成员承担经济惩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单位犯罪中相关责任人员的主观动机毕竟是为单位谋取利益,在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同单纯自然人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其主观上的人身危险性显然要小于后者。因此,如果对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人员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判处罚金,就会比单纯自然人犯罪的处罚要重,这不符合刑法的公正性要求,也不利于实现立法者设定罚金刑的目的。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在将来修改刑法时,应对刑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取消在双罚制模式下对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人员同时适用罚金刑的规定。不过,在现有立法框架内,对于刑法采取前述第一种立法模式的,仍应对单位责任人员并处罚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当然,法官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亦即对单位责任人员判处的罚金数额一般应低于对单位判处的罚金数额。
  只能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要给以刑事处罚,实行双罚原则。对责任人判处的罚金数额要比单位罚金低。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经济利益归单位所有,仅仅由个体承担罚金后果显失公平。欢迎您咨询律师其它方面的问题。
  
  
  
  
总结: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要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要管理人员判处刑罚。那具体单位犯罪如何判罚金呢?对单位负责人的处罚分两种方式:一是按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能赔我钱吗?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能赔我钱吗?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不能赔钱,但是可以对对方的损失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只要不属于免赔的范围之内就可以。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地方都正在征收土地,这是为了以后全社会的共同发展,当然了,政府为了补偿被征收土地的人会给他们一定的补偿金,但是大部分的人不知道补偿的具体......


·随着房价的不断增长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调控房价的肆意增长,一定
      随着房价的不断增长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来调控房价的肆意增长,一定程度上起着作用,近几年出台租售同权来保障了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变相影响者房价市场,主要的目的就是让租房者能够享受和......


·一、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


·法律援助律师费用是多少?
      法律援助律师费用是多少?一、法律援助对当事人收费吗?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检察院批捕后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逮捕后,无罪释放,可以获得国家赔偿。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侵犯......


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如何判罚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