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证明自己是监护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证明自己是监护人?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在我们国家,如果想要证明自己确实存在着监护人的身份,那么就可以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要求开具监护人证明书的,其次就是如果没有经过相关的部门指定的话,擅自去人民法院要求解决这个方面的争议,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总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证明自己是监护人?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是财产犯罪的一种,但同时也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不仅侵犯了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很容易跟盗窃罪,诈......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一、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城市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隧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越发的追求生活的质量,对于有关我们生命安全和次财产安全的个欸是想也更加关心,尤其是近几年曝光的豆腐渣工程更让人们开始关心与我们......


·现在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开发商都是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认
      现在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开发商都是会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的,其实这也是双方利益考虑,避免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损害到对方利益。但是现实中购买期房与购房现房不同,也就意味着此时......


·在发生工伤之后
      在发生工伤之后,很多人都在考虑在赔偿的问题。但是赔偿就是怎么赔,赔多少一直都是困扰着很多人的问题所在。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根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以及劳动能力进行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证明自己是监护人?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