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
  
  第三十三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
  
  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三十四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结算)
  
  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工伤康复机构结算。
  
  工伤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到外省市治疗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其他法律规定
  
  第三十五条(住院伙食费补助、交通食宿费标准)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食宿费,交通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标准的确定及其适时调整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辅助器具配置)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选择到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
  
  第三十七条(停工留薪期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我们国家,如果上海当中发生了工伤的话,那么是有着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明确规定的,比如说规定了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是按月支付,而且是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不变,当然一般不能够超过12个月。
  
  
  
  
总结: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婚姻法无十八周岁可以结婚的一般性法律规定
      婚姻法无十八周岁可以结婚的一般性法律规定,更涉及不到高考加分的政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一......


·男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
      男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两回事,一个是离婚的责任,一个是抚养能力。抚养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


·如何立遗嘱分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如何立遗嘱分房产范文是怎样的一、如何立遗嘱分房产范文是怎样的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我与__......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解决,由于购房人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实力均不足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解决,由于购房人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实力均不足,相对于开发商又处于弱势地位,不少购房人都因为不知道房屋质量如何投诉问题而深受其苦。此时其实可以选择进行投诉,那法律中规......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合......


·职工领不到工资去哪里投诉
      职工领不到工资去哪里投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事项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