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了社会抚养费亏大了吗?

  交了社会抚养费亏大了吗没有这一说法,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任何一个法律法规变化,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违反规定生育的,还是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可以这样的说明一下任何一个法律法规的变更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就是说有一个时间点作为改变然后重新开始就是从改变开始以前的不会更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此有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社会抚养费标准过高,可以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孩政策全面放开后,社会抚养费会取消征收吗?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计卫部门有可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还得出滞纳金。参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综上所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以前,违法生育的二孩,仍然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是抚养费,欠缴应当加收2%0滞纳金,法院做出强制执行决定以后,仍然没有缴纳,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暴力抗法,应当判处拘留。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交了社会抚养费亏大了吗没有这一说法,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任何一个法律法规变化,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必须缴纳社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寻衅滋事批捕了找律师有用吗?
      一、寻衅滋事批捕了找律师有用吗?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找律师肯定是有用的,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情况,制订最好的辩护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


·开除职工是否要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职工是否要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涨价是否合法?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涨价是否合法?买卖不破租赁租金涨价是不合法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一、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我们时刻都应该注意充实一下自己的。因此,......


交了社会抚养费亏大了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