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的时候受害者要追究的侵权行为的主体就是属于单位的,但是受害者一般情况下思想境界不会提高到对单位犯罪这么高的认知度的,因为一直单位犯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就是属于比较复杂的一个研究课题的,单纯针对单位犯罪还有一种叫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在单位犯罪的认识都有限的情况下人们更加不了解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在某种犯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的情况下,由单位所实施的犯罪。例如,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当这种犯罪由单位实施时,就是不纯正的单位犯罪。1、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根本区别是,纯正不作为犯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犯罪,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可以由单纯的不作为构成犯罪,也可以由以作为形式实施的不作为构成犯罪。2、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拒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犯罪,即为有法定职责而对职责不作为,不行使解救行为的犯罪。3、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即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也可能由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例如负有监护责任的婴幼儿父母,将婴幼儿置于危险境地,导致其死亡的,则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二、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
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就单位犯罪颁布了大量的解释、批复。这些司法解释对统一单位犯罪案件的处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理论支撑,又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归纳起来,这些缺陷主要有以下四种:1、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标准设置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上述第2条规定意图通过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惩治真正的犯罪人。但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是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不是消灭法人的主体资格。在单位犯罪的场合,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仍然具备受责的前提。可见,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区别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并不具有合理性。而以设立单位的目的是否是进行违法犯罪,或者以单位的主要活动是否是实施违法犯罪作为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标准,也极不具有可操作性。上述第3条规定为自然人犯罪设置了“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这一要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又重拾了立法机关所舍弃的“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这一单位犯罪成立要件。最高司法机关之所以对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分煞费苦心,与刑法对单位成员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设置不同的法定刑有着莫大的关系。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由于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对个人犯罪的惩治力度通常比单位犯罪要强一些。因此,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撕开蒙在个人脸上的单位面纱,还他一个自然人犯罪的本来面目,有利于惩治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2、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认识不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还得结合着具体的案例才能够更好消化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因为该罪名可以由自然人实施,同时刑法当中也把该罪名列入了单位犯罪的范围当中的,这种犯罪行为就属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而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性质就只能够是单位,不包括自然人的。
总结:有的时候受害者要追究的侵权行为的主体就是属于单位的,但是受害者一般情况下思想境界不会提高到对单位犯罪这么高的认知度的,因为一直单位犯罪在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民事诉讼法中只有当事人的陈述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中只有当事人的陈述的相关规定一?、当事人陈述及分类(1)当事人的陈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说明案件的事实经过,提出证据和分析证据,提出适用法律的意见,以及同意或者反驳......
·盲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
·离婚财产分配制度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制度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
·司法鉴定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公安机关侦查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要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最关键的就是找到犯罪证据,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侦查人员发现的证据要经过专业的分析、检测和鉴定后才能作为犯罪......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区别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区别很多人搞不清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区别,在买房时稀里糊涂就交了款签了字,回头一测量,发觉房屋和想象中的面积不符,觉得自己上当受骗找开发商时,对方却有你白纸黑字的签......
·抽逃出资的情况包括了什么
抽逃出资的情况包括了什么一、抽逃出资的情况包括了什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