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2、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程序如下:
1、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2、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3)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综上,是关于“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以及“怎么办理遗嘱公证”的有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实际上,立遗嘱时应该重视的不是公不公证,而是遗嘱的内容,因为公不公证并不影响它的生效,只是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因此,当您准备立一份遗嘱时,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一下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在今后分割遗产时发生法律纠纷。
总结: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2、遗嘱合法有效;3、...#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
·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于这些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会认为他们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有自省的成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所以在量刑时也会与被公安机关抓......
·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一、医院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合同纠纷可以说也是民事纠纷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对合同的使用也是比较多的,就包括买卖房屋、租赁车辆等等,根据做出的形式不同合同还可以分为书......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房产的分配由夫妻双方自主协商,故而是否可以将房产划分给孩子,由夫妻自己确定。二、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在婚期间的合法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在婚姻......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多久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