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各个地方都有许多比较规模大的公司,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是需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存在着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民事方面的责任,当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就,对外代表公司,所以也需要承担责任,很多人想知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作为单位负责人被处无期徒刑。(二)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三)商业贿赂类犯罪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最近广受关注的浙江本色集团吴英集资诈骗案,就是一例。
  二、民事责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一)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该合同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本单位法人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民法典相应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三)侵权责任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四)股东责任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如果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时,其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首先刑事方面的责任主要就是关于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的责任,其次,民事方面的责任包括如果法定代表人,跟第三人相互勾结,损害了法人的财产,那么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有就是股东方面的责任。
  
  
  
总结: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各个地方都有许多比较规模大的公司,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是需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存在着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民事方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国家发布的土地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国家发布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而且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以及不能贷款。小产权房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如果遇到小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您......


·外嫁女可否继续享有本村土地权益?
      外嫁女可否继续享有本村土地权益?依据最最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外嫁女没有将户口迁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就可以享有本村的土地权益。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


·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案件种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除了财产问题之外第二重要的关注点,如果两人有两个孩子的,一般一人一个是比较公平的做法,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两方当事人对于孩子和谁生活的......


·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
      日常生活中离不开合同的签订,同样我们在就业时也离不开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合同的范畴之内,那么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概念是什么,两者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接下来我们......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